某东=京东?韵达注册“某东”商标,京东不乐意了?
一个是电商巨头,一个是物流巨头,两大巨头却因为商标“撕”起来了,说的就是京东和韵达。因为“某东”商标,京东和韵达杠上了。
“某东”商标
韵达于2016年1月8日申请注册了44件“某东”商标,除了第30类外,几乎囊括了45个类别,并顺利获得了初审。
在初审公告期,这批商标被人提起了异议。究竟是谁提起了异议,目前尚不得而知,小编觉得京东出手的可能性非常大。经历商标异议程序后,这44件商标全部被核准注册。
“某东”商标注册成功,京东坐不住了,也是立马采取了相关措施,针对这批“某东”商标,提起了无效宣告申请。
当然,为了无效掉这些“某东”商标,京东也是操碎了心。以第18837916号第35类“某东”商标(以下简称争议商标)为例,京东在提出商标无效申请时,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和理由。
“某东”商标被提起无效?
2018年7月6日,京东对于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。
京东认为,首先,争议商标与其第13989248、12535070号“京东”商标(以下称引证商标一、二)、第17596835号“京东JD”商标(以下称引证商标三)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。
其次,争议商标与京东享有字号权的文字“京东”近似,损害了京东的在先字号权,争议商标的注册易致使京东的利益可能遭受损失。
再者,“某东”系广大消费者及媒体在某种特定场合下,对京东及其电子商务平台“京东商城”的一种避嫌式的间接称谓,同样的称谓还有“某宝”,指代“淘宝”电商平台。韵达在44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争议商标“某东”,还申请注册了31件“某宝”商标,韵达明显具有“搭便车”的主观恶意,其行为难谓正当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扰乱了现有的商标注册秩序。
经过审理,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,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“广告;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”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之三核定使用的“广告;进出口代理;药用、兽医用、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”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。
争议商标“某东”与引证商标一、二“京东”、引证商标三显著认读文字“京东”在文字构成、呼叫、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,整体含义区分不明显,若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,易使相关公众对前述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。
不过,京东举证的其他要点并没有通过。但是,基于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。
争议商标只是44件“某东”商标的其中一件,就现阶段的情况来看,韵达申请注册的44件“某东”商标已有32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无效。
说完了“某东”商标,那么,“某宝”商标的情况又是怎么样呢?
查询发现,韵达于2016年1月8日一口气申请注册了29件“某宝”商标,目前,这批“某宝”商标已经注册成功。
同“某东”商标的情况不同的是,这批“某宝”商标既没有被提起商标异议,也没有被提起无效宣告。
不过,现在不代表未来,今后阿里巴巴是否会这批“某宝”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呢?你怎么看?(图片来自于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)